北京中医药学会网站全新改版,欢迎各界朋友提出宝贵意见!
通知通告          更多
相关文章          
#
北京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权利和义务
北京中医药学会网站  www.bjacm.org  时间: 07 14 2008 3:47PM 来源:北京中医药学会

京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权利和义务

北京中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是经过各有关单位推荐;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确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四年。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是:

北京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条件:

积极热心于学会工作,年龄限60岁以下,博导限65岁以下;在本专业所属学术领域为学术带头人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主任委员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委员需具有高年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北京中医药学会会员。

北京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权利:

对本专业委员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以及对本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优先获得经学会渠道进行的各种、各级学术评奖、人才培养和专家推荐;优惠参与本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国内、国际有关学术活动;优惠取得本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相关学术资料;积极推荐国内、外专家在本专业委员会委员组织的学术活动中讲学;支持和协助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及推荐与企事业单位的有关协作活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连任一届,并自动获得学会理事资格,委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北京中医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义务:

遵守北京中医药学会章程,执行本专业委员会决议,完成本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参与本专业委员会各项学术发展战略、重大决策论证、咨询等活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年内未举办任何学术活动将取消主任委员资格,由理事会推荐他人接替;委员两次无故不参加本专业委员会会议或活动的视同自行退出该专业委员会。按规定缴纳会费。

·相关下载